关于推进江苏省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的对策建议

发表于 2017年12月06日

关于推进江苏省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的对策建议

建议人:

陈军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与产业处副处长兼学报编辑部主任,教授,技术经纪人

徐佩 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教授

董宇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编辑部副主任

建议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编辑部、南京中医药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对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进创新创业,打造经济发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15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颁布,20164月,国务院颁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68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简称四十条),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创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关键作用。

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我省中医药院校、医疗机构、企业应正确认识形势,把握机遇,扎实推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这一背景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积极开展以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为主体的中医药成果转化等相关科技创新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促进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推进中医药成果转化工作,要充分发挥中医药成果转化工作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和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制度,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加强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建设,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

 

1 江苏省中医药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继承创新,拓展中医药文化交流,中医药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中医药强省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中医药资源不断壮大。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中医类医院(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129所,中医类临床科室床位51604张,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0.65张;拥有国医大师5名,省级名中医(名中西医结合专家)432名,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21472人,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0.27人。建有中医药类高等院校1所,在校学生11679人。二是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增强。2015年,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中医总诊疗人次6553.69万,出院人次162.3万。三是中医药科研创新发展成效显著。近5年全省中医机构省部级以上中医药科研立项572项、获省部级以上奖项12项,获得专利授权235项。四是中药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全省中药饮片加工和中成药生产的规模以上企业共69家,产值390.74亿元。五是中医药文化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已与法国等7个国家(地区)和贵州等3个省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中医药合作与交流,江苏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我省中医药事业整体发展的良好态势,为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振兴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 江苏省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

当代医学领域的竞争不仅仅取决于医学科学技术水平之争,重要的是取决于医学技术转化速度、效率之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是我国中医药面对西医竞争强有力挑战的需要。近年来,各地积极响应国家相关号召,努力研发,产生了一大批具有现实价值意义和深远影响的中医药科技成果,但这些成果并非都能转化成为新的产品或者应用技术,能转化成为直接生产力的科技成果比例不高。这造成了有限中医药科技资源的极大浪费,阻碍了中医药科技的发展和成果水平的提高。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业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

我省的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存在以下问题:(1)缺乏科技成果转化的大项目和标志性成果。以南京中医药大学为例,近三年承接的横向技术开发项目中超过一百万的大项目比例低于8%,由于研发成本高、转化周期长、存在政策风险等因素,导致以新药研发为目标的原创性科技成果转化很少。换言之,科技成果转化以技术服务为主,对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度有限。(2)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大量的专利技术在获得授权以后束之高阁,企业对于科技创新尤其是原始创新热情度不高,更倾向于直接购买现成的有批件或证书的科技成果。企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中医药企业应具有战略思维,重视科技创新而不仅仅是技术应用,要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抢占技术制高点,实现技术跨越,才能立于不败之地。(3)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长期以来,高校、医院、研究所等科技机构一直以纵向项目、论文、获奖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形成了重视基础研究、重视临床研究,不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的氛围,科技人员从事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导致科技与产业之间的衔接不畅,科技创新对为产业发展的贡献度不够高。

江苏是中医药大省,推动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潜力巨大,对中医药产业发展将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而推动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对科技成果的价值要有客观、公允、切实的评估。

3 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的意义

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是中医药科技成果与社会生活的结合点,是中医药科技工作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体现。高校、医疗机构、企业的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与效率直接关系着其中医药学术水平和竞争能力。中医药科技成果在满足社会性、科学性和经济性的前提下走向市场,在转化过程中科技成果价值分析及评估将被越来越多的人重视。实践表明,对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进行合法、公正、科学地评价,不仅是科技管理工作的核心问题,更是影响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的直接要素;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体系、准确的评估方法是推动国家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科技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总之,合法、公正、科学地对中医药科技成果进行转化价值评估,己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前提和基础。评估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价值,一方面能帮助成果所有人正确对待自己的成果价值,另一方面又能为交易双方提供理性、公允的价格依据。在价值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合理高效的定价策略,对保护参与中医药科技成果转让的双方利益,提高中医药科技成果转让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都有着很大的参考价值。然而,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难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科学合理的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标准和方法,而造成供需双方在价值和利益分配上的不同认识、产生分歧。在实践中,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让,其价值往往通过转让和受让双方谈判商定,缺乏科学的测算依据。于是因低估科技成果价值而损害转让方利益、高估科技成果价值而给受让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案例时有发生,有时甚至给技术骗子以可乘之机。这些现象往往会给中医药科技成果的正常转化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高校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艰难。因此,研究建立一套与中医药科技成果特点相匹配的转化价值评估体系,探寻更为科学、准确的评估方法、正确评价中医药科技成果的价值,对于优选转化项目予以实施是至关重要的;对提高科技成果转让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有着很大的参考价值;对促进我省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促进中医药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重大意义。

4 发展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一直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因中医药科技成果有别于其它无形资产,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要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需强化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价值的意识,应重视开展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工作,加强对评估的组织和管理,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需要对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价值作深入的理解;对中医药科技成果的技术的先进性、可行性、获利能力等进行具体、科学的论证;对中医药科技成果发展趋势有正确的判断;对市场需求、前景有基本的预测;对中医药科技成果的法律状态以及保护能力有清楚的认识;对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价值的评估方法与技术有正确的把握,广开门路,畅通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的渠道,为进行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让、许可使用、作价投资入股等活动做好充分的准备,大力推进中医药知识产权商业化的进程。

4.1转变评估观念,重视综合效益

在我国的科技评估体系中,多年来形成了对科技成果鉴定结果的普遍重视。中医药科技成果也是如此。中医药科技成果价值评价系统其评价内容多集中在中医药科研的直接产出方面,对科研产出和成果赋予了过多的权重。而国外在进行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时则注重科技成果项目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果。因此,中医药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应该转变评估理念,评估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价值时,以成果满足企业需求,满足社会需求为宗旨,更多地关注科技成果所产生的各种效益,做到综合考虑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2配置专业评估人员,强化评估人员的素质要求

科技成果转化部门的人员构成、人员素质(包括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是决定科技成果转化部门能否胜任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工作的关键。由于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必须首先要求在人员构成上考虑配置专业的评估人员。而且,评估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条件。配置评估人员时,最好要求其有一定的中医药科研工作实践经验,另外,知识面要宽。既要熟悉经济管理、会计,又要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一项中医药成果的转化实施所须具备的主要条件和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同时,配置的专业评估人员还必须具备较好的道德素质,能够坚持原则、工作认真严谨、实事求是。4.3构建评估的专家支持体系

为提高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结论对未来的预测能力,使价值评估结论更加公正合理,往往会采用“同行评议法”,邀请同行专家参与价值评估。为保证专家选择的准确、高效,应该构建一套专家支持体系。专家支持系统即通常所说的专家库。一般包括建立专家库框架结构和学科分类、确定专家遴选标准、专家基本情况登记、专家资格审查、专家公示、专家入库等环节,并定期对专家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参与价值评估的评估专家的科学技术素质和道德品质对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的结果有直接影响。因此,在构建专家支持体系时,一方面,要对评估专家严格把关,这就要求必须明确评估专家应具备的素质条件,建立严格的评估专家的资格审查制度;另一方面,应将评估专家的选择范围扩大。专家可以来自研究与发展机构、高校、企业等单位的科学技术专家、经济学家和管理专家等。在专家的构成上,重视评估专家的互补性和代表性

4.4 构建评估的信息支持体系

科技评估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支持,人工数据处理会导致评估效率的低下。国外许多国家在进行科技评估的过程中已采用了一些先进技术和手段,有效地提高了评估的效率。建立以计算机技术为主的科技成果评估信息支持系统,是通过对各种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及多种统计信息的收集与处理,面向社会提供多种形式的信息服务,逐步形成科技成果评估公共信息网。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所需信息资料是制约评估结果科学性的重要因素。如在成果转化评估过程中,按科学的程序与方法进行评估时,会出现被评估资产的历史资料和相关的资料残缺不全以及行业平均收益率、风险率这类具有共用性的参数无法取得等问题。因此,在评估工作中建立信息库,对于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高效化具有重要意义。应重视在中医药科技评估过程中应用先进技术,建立以往评审的数据库,引进电子评价系统,提高评价的效率。同时还应规范科学研究成果数据的采集和认证,促进数据共享,提高评估方法的科学性。

4.5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追踪体系

中医药由于其特殊性,其科技成果转化周期较长,以新药开发为例,从名方验方到临床应用优化,再到制剂产品开发、生产,其周期可能长达十年以上,在上述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发生成果转移转化,为了客观评价成果价值,建立追踪体系不可避免。通过追踪成果转化后的实际应用情况和社会经济效益,是反馈科技成果转化时价值评估合理性的金标准,其反馈结果可以用于信息支持体系的构建和专家库的遴选,继而达到优化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价体系的效果。

4.6 将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结果应用于科技人员的绩效评价

当前,部分科研院所对从事科技产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员工不够重视,绩效评价不尽合理。要转变观念,健全人才考核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将科技成果和产业化等指标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而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结果对于科技人员的贡献度也是一个重要指标。如能得到应用,将有效地激励科技人员从事中医药应用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热情,使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优势学科领域能够通过以应用为导向的研发,催化一批关键技术,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孵化一批科技企业,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在促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中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