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西方产业分类体系中,出版业通常被纳入创意产业范畴,而所谓创意产业则是指从人的创造力、技能和天分中获取发展动力的产业领域。这体现出了人才资源对出版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可谓出版大计,人才为先。回顾历史不难发现,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出版人才队伍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陆续建立起了包括人才培养、行业准入与职称晋升以及授予“荣誉称号”在内的完备的出版人才工作体系,为我国出版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智力保障。
一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初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出版学高等教育体系。1951年8月28日,全国第一届出版行政工作会议召开,时任中宣部副部长、新闻总署署长的胡乔木作了《改进出版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他提出“党也要负责领导出版工作中的教育工作”,并倡导要在高等院校创设出版系,加强出版人才培养。1953年10月,上海印刷学校成立;1956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和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分别开设“出版班”和书籍装帧设计本科专业;1958年8月,北京文化学院成立;1978年12月,北京印刷学院成立。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决定特别指出“要选择有条件的大学设立图书发行专业”。经教育部批准,1983年图书发行学专业成立,1984年编辑学专业成立。1998年,图书发行学和编辑学合并为编辑出版学专业。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出版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教育部批准增设数字出版专业。截至目前,全国共有编辑出版学本科专业建设点71个,数字出版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出版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28个,每年向出版行业输送5000多名高级专门人才,为我国出版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性的人才支撑。
二是基于行业特征,确立出版行业人才准入和职称晋升标准,建立起了稳定的出版专业人员职称评聘体系和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1980年,国务院颁布了由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和国家人事局制定的《编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又颁布了《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将编辑人员职称分为编审、副编审、编辑和助理编辑4个等级。2001年,人事部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布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此外,还阶段性地建立起了出版物发行业和印刷行业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现已废止)。
三是为表彰和激励先进,鼓励出版从业者立足行业建功立业,国家建立起了完备的出版从业人员“荣誉”体系。2016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可谓意味深长。作为创意产业的出版业的发展,必然离不开一批“非常之人”。出版“荣誉”体系的建立正体现了这一思想。我国出版“荣誉”体系的核心内容包括国家新闻出版领域最高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国版协与韬奋基金会联合设立的韬奋出版奖和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主办的毕昇印刷奖以及新闻出版署主办的“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体系。
(作者系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