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登记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于 2024年10月30日

省内各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管理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我省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登记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首次责任编辑注册为参加2023年全国出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出版中级证书人员。续展注册为责任编辑证书有效期到2024年11月30日前(含)人员以及2023年度未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终审且符合今年续展登记注册人员。

2、报送材料参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及续展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网址链接如下/art/2020/11/13/art_4_69190.html。

3、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有关通知精神,2021、2022、2023年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应达到90学时并可全部采用网络学时形式。2024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应达到90学时,其中网络学时不超过40学时。

4、申请人应如实完整填写网上相关信息,提供的纸质材料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出版单位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做好网上初审和纸质材料的审核汇总,网上初审应在纸质材料报送前完成。

5、登记注册人员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登记注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出版单位管理员因审核把关不严影响登记注册工作正常开展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或暂缓该单位登记注册等相关工作。

6、网上提交审核信息及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未按通知要求提交的本年度不再审核。

7、报送纸质文件材料一律采用中国邮政EMS邮寄,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宣传部211室,邮编:200013,联系电话:025-88802730。


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