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监督体系的建议

发表于 2017年12月06日




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监督体系的建议

推荐单位 江苏省科技期刊学会

《电力安全技术》编辑部

建议人 杨兵

 

 


 

 


电力企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支柱产业。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公民的用电是否安全、可靠,同时关系到电力企业员工和设备安全以及电网安全。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电力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一、安全监督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安全监督人员的隶属关系不合理

在电力企业安全监督人员的实际岗位设置中,企业安全监督人员由企业本部直接管理,车间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由车间直接管理。这样易造成车间安全员发现问题、违章行为、不安全事件后首先向本车间领导层汇报,而本车间领导层听取安全生产的问题汇报后一般不会主动上报企业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领导层,从而导致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和企业领导层不能及时、准确掌握车间的安全生产真实情况。

    2. 安监人员技能不高

    部分安监人员未及时掌握已更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程规定,未及时掌握了解安全生产中采用的新技术、新知识,导致其在开展安全监督工作时浮于表面,不能真正掌握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暴露出安监人员的技能不高。

    3. 三级安全网发挥的作用不到位

    国家电网公司提出三级安全网的概念,即表明安全监督工作要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企业及车间安监人员由于远离基层班组,且安全监督的点和面比班组安全员更多,不可能了解和掌握每个工作现场和每个班组的实际安全生产状况,最终导致三级安全网中班组安全监督的作用衰减。   

    4. 安全监督的全过程管理不够深入

    安全监督通报下发后,安监人员未对通报问题进行跟踪检查,未能及时掌握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完毕的情况,从而导致问题长期存在,暴露出安全监督的全过程管理还不够深入到位。

    5. 安全监督体系工作的合力欠缺

    安全监督工作一般被认为是得罪人的工作,不容易得到企业内各部门及员工的理解与支持,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间的协调配合不够,与其他部门之间形成的安全生产合力不够,存在单打独斗的局面。

 

      二、对策措施

 

    1. 改善安全监督体系的人力资源配置

    为了让企业安全监督机构和企业领导层能及时掌握车间安全生产的真实状况,可将车间安全员的岗位、人员编制、薪酬待遇等统一纳入企业本部管理,使其由企业安全监督机构直接管理。

    2. 提高安监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心和工作技能

    加强各级安监人员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定期开展安全网人员安全讨论会,针对生产工作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统一安监人员的安全思想,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加大对各级安监体系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引导安监人员热爱安全监督岗位,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对安监体系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新技术培训,让安监人员熟悉法律、法规和行业的各种规程规定,以及相关管理制度,掌握现场生产技术基本知识,全面提高安监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

    3. 发挥三级安全网的最大化作用

    发挥三级安全网最大化作用的关键在于抓好班组级安全监督工作。班组安全员要大胆管理,及时指出并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本着负责的工作态度做好安全监督工作。同时,企业和车间安监人员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重点做好安全工作的引领和策划,使三级安全网分层、分级各司其职,发挥其最大化作用。

    4. 提升安全监督的全过程管理能力

    安全监督的全过程管理可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3个阶段。事前安全监督管理作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的充分体现,需要安监人员前移监督关口,加大对作业前勘查、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班前会的检查,加强对设备巡视质量、设备缺陷管理和隐患治理的安全监督,使问题与风险通过事前监督提前得到控制和化解。事中监督主要是检查作业人员的精神状态、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和作业行为习惯,同时要重点检查“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事后监督则要重点监督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处罚教育相关人员,使问题真正得到及时纠正,避免问题的重复发生。

    5. 增强安全监督体系工作的合力

    在中央倡导转变工作作风的形势下,安监人员需要改良工作方法,公平、公正地进行安全奖惩;改变工作作风,敢于讲真话和碰硬;改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加强与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协调配合。同时,安全监督工作必须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这是安全监督体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只有得到企业、车间等各级领导的重视,才能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与体系。并且,电力企业各级员工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规章意识,树立违规违章就要受到相应处罚和教育的意识,从而改变安全监督工作的外部环境氛围,逐步增强安全监督体系工作的合力。